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 本标准由湖州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州市畜牧兽医局、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大学湖州市南太湖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湖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城、彭彩娥、来莉、何家梁、陈巧妙、潘异哲、赵永祥、张悦、邹新强、姚晗珺、陆萍、王平。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生态治理的猪舍环境控制、粪污收集、贮存和预处理、处理工艺及选择、综合利用、臭气控制、病死猪处理、监测、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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