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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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国务院令第588号(9)
发布日期 2011-01-08
实施日期 2011-01-08
发布部门 国务院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1996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1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为了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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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是为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而制定的法规。该条例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的所有民用航空活动,以及与民用航空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同时,适用于具有中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在国外从事的民用航空活动,除非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
条例内容分为六章,具体内容如下:
1. 总则明确了条例的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政府与航空单位的合作、遵守法规的要求、举报权、奖励制度等。
2. 民用机场的安全保卫规定了机场建设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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