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佳、吴雪、支国强、朱启凤、张坚、贾付权、洪昌海、张英、郑金龙、张大为、邵智、王丽霞、张淼、姚波、邱庆伶、李春蓉。
本标准对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间接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废水间接排放的管理和监督。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