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佳、吴雪、支国强、朱启凤、张坚、贾付权、洪昌海、张英、郑金龙、张大为、邵智、王丽霞、张淼、姚波、邱庆伶、李春蓉。
本标准对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间接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废水间接排放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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