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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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发布日期 2018-05-10
实施日期 2018-05-16
发布部门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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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pdf 【0.5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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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概览
核心内容
1. 认定标准明确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规模、效益、信用、带动能力等
2. 申报流程详细规定企业申报程序、材料要求和评审机制
3. 动态监测建立两年一次的监测评估制度,实施优胜劣汰机制
4. 政策支持经认定的企业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关键要求
企业规模按东、中、西部设定差异化资产和收入标准
• 带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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