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畅通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转运利用处置渠道,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2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合肥市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转运利用处置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31日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