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油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2018-2022)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市境内各企事业单位: 《江油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2)》已经市十八届政府第43次常务会审定,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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