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钮少颖、郑晓艳、范晓周、贾晓红、李建宏、段文华、武佳敏、张艳、穆卉。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向公众开放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开放程序、开放准备、开放实施、总结反馈和安全保障。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小程序注册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向公众开放的工作指导。使用其他渠道向公众开放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可参照执行。
AI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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