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为DB4401/T 102的第2部分。DB4401/T 102拟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 —第2部分:污染修复方案编制技术规范 —第3部分:土壤重金属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第4部分:土壤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 本文件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谭海剑、张静雯、周展锋、胡丹心、吴文成、宋清梅、叶建平、陈泽雄、方皓、符云琳、吴颖欣、黄志坚、周志军、马少杰、吴嘉慧。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选择修复模式、筛选修复技术、制定修复技术方案、制定环境保护方案、编制修复方案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辖区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的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方案编制工作。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