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资产价值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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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2-12-31
实施日期 2023-03-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局、文广新旅局、林业局,赣江新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局、社会发展局:
为推动和规范全省生态资产价值评估工作,促进生态资源价值高效转化,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模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等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西省生态资产价值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西省林业局
2022年12月31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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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态资产价值评估管理办法(试行).pdf 【1.0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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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江西省生态资产价值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概览
核心目标
推动和规范江西省生态资产价值评估工作,促进生态资源价值转化,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适用范围
适用于省内生态资产价值评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国有资产或公共利益的法定评估需委托专业机构。
关键定义
生态资产经确权登记的生态系统资源,含存量价值(现有资源经济价值)和功能价值(未来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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