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 3836《爆炸性环境》的第34部分。GB/T 383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保护的设备; -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 -第6部分:由液浸型“o”保护的设备; -第7部分:由充砂型“q"保护的设备; -第8部分:由“n”型保护的设备; -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第11部分:气体和蒸气物质特性分类试验方法和数据; -第12部分:可燃性粉尘物质特性试验方法; -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 -第14部分: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 -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 -第17部分:由正压房间“p”和人工通风房间“v"保护的设备;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 -第20部分: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 -第21部分:设备生产质量体系的应用; -第22部分:光辐射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措施; -第23部分:用于瓦斯和/或煤尘环境的I类EPL Ma级设备; -第24部分:由特殊型“s”保护的设备; -第25部分:可燃性工艺流体与电气系统之间的工艺密封要求; -第26部分:静电危害指南; -第27部分:静电危害 试验; -第28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基本方法 和要求; -第29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结构安全型“c”、控制点燃源型“b”、液浸型“k”; -第30部分:地下矿井爆炸性环境用设备和元件; -第31部分:由防粉尘点燃外壳“t”保护的设备; -第32部分:电子控制火花时限本质安全系统; -第33部分:严酷工作条件用设备; -第34部分:成套设备; -第35部分:爆炸性粉尘环境场所分类。 本文件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TS60079-46:2017《爆炸性环境第46部分:成套设备》。 本文件与IEC TS 60079-46:2017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3836.1 代替IEC 60079-0(见第1章等); ●用等同采用 国际标准的GB 3836.14代替IEC 60079-10-1(见 4.3.2); ●用修改采 用国际标准的GB/T 3836.15代替IEC 60079-14(见第3章等);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3836.21代替ISO/IEC 80079-34(见4.4); ●用修改采 用国际标准的GB/T 3836.28代替ISO 80079-36(见第1章等);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3836.35代替IEC 60079-10-2(见4.3.2); ●用GB/T 3836(所有部分)代替IEC 60079(所有部分)和ISO 80079(所有部分),各部分之间的一.致性程度见附录A; ●删除了 IEC 60079 -25,并将对应的GB/T 3836.18移至参考文献。 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为与现有标准系列-致,将本文件名称修改为《爆炸性环境第 34部分:成套设备》; -增加了关于煤矿井下用成套设备的注3(见第1章); -增加了关于3.1"成套设备”的注; -删除了关于3.2"成套设备防爆合格证”的注; -增加了关于GB/T 2900.35的注(见第3章); -增加了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刚、王巧立、王军、徐建平、张立新、邸志强、章明高、吴斌、张卫、李晓宁。
本文件规定了由成套设备制造商负责的爆炸性环境用成套设备的设计、结构、组装、试验、检查、标志、文件和评定的要求。 本文件的要求适用于符合GB/T 3836(所有部分),构成成套设备和有独立防爆合格证的单个设备。这些单个设备作为构成成套设备的一部分组合在一起。也包括超出构成成套设备的单个设备防爆合格证范围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也包括对危险场所用成套设备的附加要求的评定,但不包括对非危险场所的要求。 本文件的要求外,对适用于非危险场所的其他电气或机械要求的符合性将由同一机构或不同的机构进行验证。 本文件不适用于: -整体符合一个或多个GB/T 3836防爆型式标准的设备; -符合GB/T 3836.17的正压房间“p”和符合IEC TR 60079-16的人工通风保护分析室,以及其他标准规定的特定防爆成套设备; - GB/T 3836.15范围内在最终用户现场的安装; -危险场所分类; -固有爆炸性环境和炸药或自燃物质形成的粉尘(例如,炸药的制造和加工); -医疗室; -可燃性薄雾危险场所内的电气装置。 本文件仅用于为成套设备的初始供应提供验证。 注1:GB/T3836.15提供了对可燃性粉尘或飞絮与可燃性气体或蒸气形成的杂混物危险环境的要求的附加指南。当本文件的要求与GB/T 3836.1或GB/T 3836.28的要求有冲突时,本文件的要求优先。 注2:对于本文件,优先于GB/T3836.1和GB/T3836.28的要求仅有成套设备的标志。 注3:本文件没有考虑煤矿井下特殊情况.但煤矿井下用成套设备可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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