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9 年修订)的通知》(渝环〔2019〕121 号),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作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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