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杭州市富阳区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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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浙环发[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01-09
实施日期 2023-02-0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杭州市富阳区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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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杭州市富阳区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pdf 【0.13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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