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压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行业公信力。根据国家有关工作部署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组织开展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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