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122-2019 《高速公路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施工期环境质量监测; --第2部分:运营期环境质量监测。 本部分为DB36/T 1122.1-2019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江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晓宝、彭刚华、高明、曹侃、廖祖文、赵红、欧丽、邓超、黄萍、肖燕燕、谭腾飞、简美锋、吴琼、龙圣勇、曾波、熊雅菁。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运营期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监测内容、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监测报告和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运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其他等级公路运营期环境监测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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