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服GB/T 1. 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4101/T 9《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的第1部分。DB4101/T 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地铁; -第3部分:公共供水; -第4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第5部分:医疗卫生机构。 本文件代替DB4101/T 9. 1-2019《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第1部分: 通则》,与DB4101/T 9. 1-2019相比,除编辑性改动以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将“省会郑州”更改为“郑州市”(见前言、附录C, 2019版中的前言、附录C) ; b) 更改了反恐怖防范术语的定义(见3.1,2019版中的3.1) ; c) 将术语“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更改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见3.6,2019版中的3.7) ; d) 刪除了3.6、3.8 (见2019版的3.6、3.8) ; e) 将“反恐怖防范目标的管理单位”更改为“重点目标管理单位”(见4.2、4.3, 2019版中的4.2、4.3) ; f)更改了 “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具体划分类别”(见5.1.1, 2019 版中的5.1.1) ; g) 更改了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分级内容(见5.1.2. 附录A,2019版中的5.1.2.附录A) ; h) 增加了确定重点部位的要求(见5.2.1) ; i)更改了人防管理制度的要求(见6.1.3.3 c)、 e)、f), 2019 版中的6.1.3.3c)、e)、f))。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郑州市反恐怖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ZZTC01)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郑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公共安全防范行业协会、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邮政管理局、郑州市应急管理局、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郑州市商务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河南省标准化和质量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石秀田、蔡东赞、王拥军、李保彦、贺冬、伍学中、孙文中、李永亮、刘合新、郭嘉、江梦洋、方园园、陈航、李文涛、李新旗、李明南、万方、李文智、王颖、韦薇、谢昊、田猛、张震、陈贵宾、陈三波、段成昊、苗松、赵建良、石磊、邵杰、刘娟、时水占、宋铮、刘放。 本文件于210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规定了反恐怖防范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反恐怖防范原则、反恐怖防范类别、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反恐怖防范应急响应、监督检查与整改、 本文件适用于郑州市反恐怖防范管理工作,特定反恐怖防范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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