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税务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财政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分行温岭营业管理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23]18号),进一步规范我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打造高效的排污权交易市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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