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控制上海市地面水和地下水污染,保护水体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物类别、污染监测及实施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所有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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