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评估与投诉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给出了汽车维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规定、技术要点和文件编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汽车维修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指导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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