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固废)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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