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省属驻盐各单位: 《盐城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6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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