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有关处室,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我局制订了《武汉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武汉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武汉市生态环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经2021年第2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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