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1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及技术评审准则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4〕11号),我省制定了《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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