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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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珠环[2022]105号
发布日期 2022-06-30
实施日期 2022-07-3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珠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修改制定了《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30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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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0.4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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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概览
核心目的
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依法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适用范围
适用于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
举报方式包括来信、来访、电子邮件(邮箱:zhssthjyjjb@zhuhai.gov.cn)。
举报奖励条件
可获奖励的违法行为包括
1. 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
2. 篡改监测数据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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