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青海是长江的发源地,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必须肩负起保护三江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不受污染的重大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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