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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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冀政办字〔2021〕70号
发布日期 2021-06-09
实施日期 2021-06-0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9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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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冀政办字〔2021〕70号.pdf 【0.50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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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概览
一、文件背景
河北省政府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及全社会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二、核心原则
1. 责任划分
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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