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市各相关开发区、新区生态环境职能机构,市有关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推进环评审批提质增效,充分发挥环评源头管控的作用,现就环评文件质量全过程检查、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常态化管理等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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