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C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草原工作站{治蝗灭鼠防治恻报站)提出。 本文件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草原工作站(治蝗灭鼠防治测报站),新疆畜牧科学院草业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嘎尔夏、管廷贤、阿斯娅噪力克、阿依丁●热西坦、徐俊、道尔洪毕亚克黄晶晶、艾力卡木、靳茜、赛里克宝、康艳、李荣才、李晓敏、布仁代、卡米拉、阿布力克木、张希永、哈斯木别克、萨依拉。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草原站。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909--2311231;传真:0909-2311231;邮编:833400。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草原工作站,联系电话: 0909 -235575 ;传真: 0909- -2282187; 邮编: 833400。 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0909- 2284055;传真: 0909- -2284306;邮编: 833400。
本文件规定了博州高寒草甸类草地、博州山地草甸类草地和博州温性草原类草地的夏季合理放牧强度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夏季放牧的高寒草甸类草地、山地草甸类草地和温性草原类草地。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