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葛洲坝生态治理(湖北)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崟达电力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庆明、白杨、柏继松、郭庆明、王雪雪、郭含文、侯海盟、郭永恒、罗野、魏喜德、刘一威、李文政、张子伯、任万福、杨杉、马嘉乐、曹晗霖、王永明、毕桂超、郭秋实、李亚焕、纪伟、吴月婵。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联系电话:024-62788591。 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联系电话:010-84665902。
本文件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填与修复矿山采坑的技术规范,包括粉煤灰、炉渣的回填技术要求和环境监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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