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指导仓储物流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全社会防控和抵御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编制组经调研和实践并结合我省实际,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程。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贵州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效东、李经明、吴碧华、程鹏、田奇志。
本规程规定了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和检查验收。 本规程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火灾危险性为丙、丁、戊类的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其他仓储物流单位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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