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规定了水运工程运营期生态环境监测的一般要求、准备工作、监测工作和评价工作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及改扩建港口、码头、航道建设、航道整治、航电(运)枢纽、通航建筑物等水运工程运营期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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