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2部分:运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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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36/T1691-2022
发布日期 2022-11-17
实施日期 2023-05-02
适用区域 江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运工程运营期生态环境监测的一般要求、准备工作、监测工作和评价工作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及改扩建港口、码头、航道建设、航道整治、航电(运)枢纽、通航建筑物等水运工程运营期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水运工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2部分:运营期(DB36_T1691-2022).pdf 【2.48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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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江西省水运工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运营期)概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DB36/T 1691—2022
名称水运工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2部分:运营期
发布单位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起草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及改扩建港口、码头、航道建设、航道整治、航电(运)枢纽、通航建筑物等水运工程运营期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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