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池工业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 Battery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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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技术规范
文件编号 HJ1204-2021
发布日期 2021-11-13
实施日期 2022-01-01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电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电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1年11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2年 1月 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池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HJ 82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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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池工业.pdf 【2.52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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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池工业》(HJ 1204—2021)是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电池工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工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下是对该标准文本内容的分析:
1. 发布与实施日期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3日
实施日期2022年1月1日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池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3. 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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