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困人应急处置导则

Guidelines for elevator emergency dispsoal

浏览次数:297
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65/T4480-2021
发布日期 2021-12-13
实施日期 2022-03-01
适用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 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叶伟、苗锐、鲁玉坤、李军、闫歌、鹿剑、赵振虎、任光华、鲁文莉、范效礼、陈新川、王昊、陈飞、时亚南、王柯。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8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联系电话: 0991-3192165; 传真: 0991-3192110; 邮编: 8300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0991-2818750;传真: 0991-2817239; 邮编: 830004 .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应急救援安全操作的术语和定义、原则和基本要求、救援程序、现场救援、信息记录与统计。
本文件适用纳入特种设备目录范围的在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困人时的应急救援处置。其他品种的电梯可参考实施。
本文件不适用火灾、地震、洪水等灾害造成的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处置的电梯。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DB65_T4480-2021电梯困人应急处置导则.pdf 【1.76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梯困人应急处置导则(DB 65/T 4480•2021)概览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困人救援
不适用于火灾、地震、洪水等灾害导致的电梯困人。
2. 救援原则
三级救援体系
一级响应电梯使用单位 + 签约维保单位(主责)。
二级响应网格维保单位(就近支援)。
三级响应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DB1501/T0020-2021 (匹配度 0.538)
  •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2042-2014 (匹配度 0.527)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2035-2013 (匹配度 0.519)
猜你喜欢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55-2000
  •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术语
收起
  • 网格维保单位
  • 签约维保单位
  • 电梯应急处置平台
  • 电梯应急处置中心
附录
收起
  • 附录A(资料性附录)有机房电结停电解国的应急教援基本步幢及熏点
  • 附录B(资料性附录)无机房电梯停电解困的应急救援基本步骤及要点
  • 附录C(资料性附录)有机房、无机房电梯制动器失效解困的救援方法
  • 附录D(资料性附录)有机房、无机房电梯安全钳意外动作解困的救援方法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引用文件
收起
  • GB/T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