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制糖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制糖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8 年 12 月 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9 年 03 月 0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本标准提出了制糖工业企业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制糖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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