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工作职能: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含食盐,下同)监管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主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盛志军 科室人员构成: 科 长 陈振宇 副科长 牛国栋 二级主任科员 闫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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