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促进生态环境监测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委托开展公共监测和接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自行监测等相关监测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包括从事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服务和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的机构。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