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入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2019〕36号)有关要求及本市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实际,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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