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浏览次数:178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粤府[2023]68号
发布日期 2023-09-13
实施日期 2023-09-13
发布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构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县域发展动力活力,省政府决定将60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有关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实施。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和省有关部门要依照职权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衔接沟通,确保相关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pdf 【0.20 M】 下载  |  查看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pdf 【5.65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 粤府令第281号 (匹配度 0.910)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粤府[2022]69号 (匹配度 0.884)
  • 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2年版) 粤环函[2022]347号 (匹配度 0.661)
猜你喜欢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5号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18918-2002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及问答 部令第11号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2.3-2018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