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贵州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水土保持监测站、贵州省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瑞禄、付宇文、李瑞 、廖章志、徐丰、田兴顺、宁茂岐、杨胜权、方启彬。
本规范适用于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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