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 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营口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营口市气象局、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营口航标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浩宇、李潼、吴杨、张智超、聂哲、王梓桓、刘承旭、孙宏伟、吴丽平、孔玫、梁彬、王金涛。
本标准规定了营口港沿海海域船舶航运的气象灾害风险等级划分和应对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海事部门在营口辖区航道的航运安全管理、气象部门面向航运开展的气象服务,以及航运作业的调度指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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