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68号)要求,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浙环发〔2022〕7号)以及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等情况,我局编制了《绍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docx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 1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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