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说明了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类)的基 本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及要求,用于指导中山市境内此类报告表编制工作。 本指南附录A、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属于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本指南规定了中山市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 本指南适用于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中山市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 其他行业建设项目涉及注塑、吹塑、压延等相关工序的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指南中所有涉及引用的文件内容以其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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