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能源局),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按照《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国能发科技规〔2021〕47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2〕37号)《湖北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鄂政办发〔2023〕32号)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新型储能电站规范管理,推动新型储能安全有序发展,支撑全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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