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布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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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浙政发[2025]4号
发布日期 2025-01-20
实施日期 2025-02-27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予以公布,自2025年2月27日起施行。
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合法获得行政许可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可依法继续从事相关活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的通知》(浙政发[2012]30号)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
附件: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关于调整公布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通知.pdf 【2.1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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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文件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通知》,文件编号为浙政发【2025】4号,发布日期为2025年1月27日。以下是对文件内容的分析:
1. 目的和依据
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进行了调整,并予以公布。
2. 实施时间
调整后的名录自2025年2月27日起施行。
3. 行政许可的延续性
对于在本通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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