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利琴、谢明、董轶茹、赵钱垒、王亮、刘云。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验收的术语和定义、验收条件、建设施工验收要求、联网验收要求、质量控制方案验收要求和验收报告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废水中铅(Pb)、镉(Cd)、砷(As)、六价铬(Cr6+)、总铬(Cr)、汞(Hg)、流量监测因子的在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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