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7月16日第8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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