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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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7)
发布日期 2022-07-29
实施日期 2023-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安徽省六安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加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发挥革命遗址遗迹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作用,传承红色基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大别山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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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概览
核心目的
加强革命遗址遗迹的保护,发挥其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作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大别山精神。
适用范围
六安市行政区域内革命遗址遗迹的认定、保护、管理和利用活动。革命遗址遗迹包括重要机构旧址、重要人物故居、重要事件遗址、烈士纪念设施等。
保护原则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
合理利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维护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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