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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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粤环〔2014〕7号
发布日期 2014-01-27
实施日期 2014-01-2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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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套环保政策概览
一、核心目标
建立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环境政策体系
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分区管控策略
1. 优化开发区环境优先,严格准入,倒逼产业转型
2. 重点开发区发展中保护,优化资源配置
3. 生态发展区保护中发展,增强生态功能
4. 禁止开发区强制性保护,实现"零排放"
三、关键政策措施
1. 差别化环境准入
划定生态红线
优化产业布局
加强项目准入管理
执行差异化排放标准
2. 差别化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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