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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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2号
发布日期 2020-01-17
实施日期 2020-05-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北京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1月17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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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概览
基本信息
通过日期2020年1月17日
生效日期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立法目的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主要规定
1. 管理原则
源头防范、综合治理、区域协同
推广新能源车使用,淘汰高排放车辆
2. 预防控制措施
强制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重型柴油车、燃气车及非道路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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