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1月17日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