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

浏览次数:487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并环函〔2021〕111号
发布日期 2021-08-11
实施日期 2021-08-1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西省太原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管理,明确调查范围,规范调查程序,优化调查内容,特制定本指引。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太原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pdf 【1.1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太原市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调查技术指引概览
核心目的
规范农用地转建设用地(住宅/公共用地)的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管理。
适用范围
太原市现状农用地拟转住宅/公共用地
未利用地转同类用途可参照
已有污染风险的地块不适用
调查要求
1. 实施主体
业主单位委托专业机构开展
调查单位需具备资质并对报告真实性负责
2. 调查流程
分阶段执行(HJ25.1•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 穗环[2020]101号 (匹配度 0.692)
  • 广西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 桂环规范[2021]2号(1) (匹配度 0.670)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 (匹配度 0.614)
猜你喜欢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部令第15号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 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711号
广告资讯
评论 2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